近日,多家酒店商家纷纷表示,他们在携程平台遭遇了令人无奈的境况——被强制启用名为“调价助手”的功能。该功能赋予携程在后台直接修改商家房间定价的权限,而面对携程在行业内的强大市场地位,众多商家虽心有不满,却也只能无奈选择默默忍受。
新华财经北京6月19日电(记者潘书宁)当前,酒旅行业“内卷”态势愈发严峻,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在线旅游服务商(OTA),携程集团正深陷一场争议漩涡。近日,多家酒店商家向本网反映,在携程平台遭遇了被强制开通“调价助手”功能的状况,携程可在后台直接修改商家房间定价。鉴于携程在市场中的强大地位,众多商家只能无奈选择隐忍。
所谓“调价助手”,实则是携程为保证自身价格优势而推出的一款自动化跟价工具。该工具会定期扫描其他平台同款酒店产品价格,助力携程监测自身产品价格与竞品平台的差异。一旦发现携程酒店定价高于其他平台,“调价助手”便会立即自动调低酒店底价,或让酒店产品参与促销活动。
“自动跟价”实为“强制调价”
“很多时候,我们是接到订单后才发现价格出了问题。”宁波市某酒店店长李经理无奈说道,“携程这边的自动跟价和活动安排,完全不经过我们同意。比如我们参加活动时申报的是八五折,携程却在后台直接改成七五折,还擅自增加红包、调整促销方案,既不需要我们的验证码,也不告知我们。”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而是正逐渐演变为行业普遍现象。通过“调价助手”,携程实现自动跟价及活动安排无需商家同意的说法,也得到了国内多个地区商家的证实。
武汉一家酒店店长张经理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当携程的价格高于其他平台时,系统就会发出预警并自动跟价,全程无需我的允许。”
李经理还透露,携程将挂牌与“调价助手”功能强行绑定,酒店挂牌后,“调价助手”会自动开启;即便不挂牌,酒店也可能被自动加入该功能。
不少商家反映,单纯强制绑定或开通“调价助手”或许还能勉强接受,但携程通过该工具,未经商家允许擅自调整酒店房间价格的行为,实在令人难以忍受。例如,为确保客房售卖价格低于其他平台,携程自动抓取竞品酒店价格后,便通过“调价助手”自行变更客房价格。表面上看是“自动跟价”,实则是“强制调价”。
“其他平台也有类似功能,但至少每次活动都需要我的验证码。而携程则十分霸道,无需验证码就能随意更改我的活动设置,也不进行任何通知。”一位商家愤愤不平地说道。
更为严重的是,若各平台通过各自的“调价助手”自动跟价、互相追价,最终可能导致酒店房间价格出现极端不合理的情况。比如,酒店房间原价100元,经过多轮追价后,商家实际到手可能仅剩60元。这种无限度的“追价”,最终受损的可能是消费者。
“不敢退 不能退 不好退”
然而,即便遭遇“调价助手”这样的“霸王条款”,也并非所有商家都有勇气退出与携程的合作。商家最为依赖的就是流量,而平台流量越大,商家的地位就越被动。
券商研报显示,在国内主流OTA平台中,携程的市场份额在2021年就已超过50%。交银国际研报数据也表明,2024年主要OTA平台市占率中,携程预计仍占据56%以上的份额,其龙头地位难以撼动。
一位酒店店长表示,目前酒店主要使用携程、美团、飞猪、抖音等平台。即便遇到上述问题,也仅是退出了携程的部分产品,并未完全退出平台。“目前与携程为普通商户合作模式,曾开通过特牌,现已关闭。”
业内专家向新华财经表示,在线旅游平台相对商家具有明显优势,无论是小型民宿还是大型酒店,在平台面前都处于弱势地位。平台凭借技术与算法优势主导价格调整,商家难以与之抗衡,陷入了“不敢退,不能退”的困境。
商家对“调价助手”的另一大不满在于“不好退”。与“不敢退”相比,退出流程更是让人头疼不已。
李经理表示,自己先后申请退出“调价助手”十几次,每次都经历“申请 - 驳回 - 再申请 - 再驳回”的循环。“一般情况下,第三次申请时可能会成功退出,但退出后隔一天,业务经理就会重新为你开通该功能,之后又需要自己再次申请退出,如此反复操作。”
华南地区某地级市的一家酒店负责人王经理也表示,店长曾尝试关闭“调价助手”,但该功能会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被平台自动重新开启,最近一次自动开启是在半个月前。
行业内卷不应胁迫商家当“炮灰”
一般而言,头部平台对下游商家的“极限压榨”,往往源于市场的不断“内卷”。为保持市场价格优势,主导方往往更关注短期利益,从而导致行为变形。继汽车、外卖等行业不断内卷之后,近期多家巨头在酒旅市场也动作频频。
6月初,就有多家媒体报道,京东已启动酒旅相关业务,并在业内“招兵买马”,甚至有传言称,京东以3倍薪资从飞猪、同程、携程等平台“挖人”。同样在6月初,美团在其住宿生态伙伴大会上分享了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酒旅市场洞察,宣称要成为酒旅赛道的全新战略坐标。
然而,这些都不应成为胁迫商家充当“炮灰”的理由。
“如果携程在在线旅游市场中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并利用‘调价助手’功能维持全网最低价,进而挤压商户利润、打压竞争对手,这种行为很可能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
我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七类行为,并特别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例如,在涉及平台反垄断的案件中,法院会重点考量平台的市场份额、控制市场的能力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等因素。
近年来,国家在反垄断方面持续发力。比如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182.28亿元行政处罚。
上述专家表示,目前国家市场监管的反垄断关注重点仍集中在药品、电商等关键领域,在线旅游行业尚未成为反垄断监管的主要对象,目前也缺乏显著的司法判例。“这需要商家积极维权、提供证据,才能促使监管部门重视并展开调查。”
此前,新华财经就“调价助手”等相关问题多次联系携程,但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相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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